中央纪委驻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纪检组原组长、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原党组成员曲淑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视责任不力被问责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中央纪委驻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纪检组原组长、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原党组成员曲淑辉严重失职失责问题立案审查。
经查,曲淑辉同志担任中央纪委驻民政部纪检组组长、民政部党组成员期间,未凭据党中央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视责任,对驻在部门所辖单元发生系统性糜烂问题严重失职失责;未凭据党中央要求聚焦主责主业,恒久干预和加入驻在部门下属单元相关工程项目,并从中谋取私利。
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划定和曲淑辉同志的违纪事实,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聚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曲淑辉同志留党察看二年、行政免职处分,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待召开中央纪委全体聚会会议时予以追认。
评论正在加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