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召奎)“一元买iPhone”、“一元买电视”、“一元买名牌箱包”……近段时间,宣称“一元夺宝”或“一元购物”的网站和APP多了起来,吸引了不少网友的好奇心。但《工人日报》记者日前视察发现,所谓的“一元购物”实际上是“一元抽奖式购物”,而这种购物模式背后潜伏猫腻。专家体现,商家的这种营销模式实际上是变相的赌钱。
5月9日,记者在搜索引擎上输入“一元夺宝”、“一元购物”等要害词,马上跳出许多类似网站。而在手机应用商店里,类似的夺宝类APP也多达十几款。有的APP还设置晒单分享专区,不少幸运儿“现身说法”。
记者视察发现,这类购物网站往往是将产物分成若干个券,每个券售价一元。消费者只要花一元钱,就可以买一个奖券,也可以多次购置,等所有奖券卖完之后,商家就会揭晓中奖得主。但最终只有一人赢得奖品,而其他人都是两手空空。
“我还真以为花点零钱就能抢到宝物呢。”湖北宜昌市伍家岗区的罗先生告诉记者,今年3月底,他用夺宝 APP玩了一个星期,投入半个月人为,却啥也没有获得。罗先生说,最初他是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一条消息,一个网友花了30多元,抽到了一部苹果手机,他看了很心动,随即也在手机上下载了这款APP。
记者进一法式查发现,这种购物模式类似于购置彩票,花了几千元,也许什么都抽不到。而且中奖与否全凭商家自己定。更重要的是,这些“一元购物”APP上产物可分成的奖券数,总是高于产物的实际售价,好比官网售价6088元的苹果手机,被分成了6488个券。纵然奖品不是被商家的“托”拿走,商家也是稳赚不赔。
对此,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对记者体现,如果商家是以有奖销售的形式,那么凭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划定,经营者从事的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凌驾5000元,否则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而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则认为,这种营销模式虽然很像彩票的形式,但实际上与赌钱无异。凭据执法划定,正当的彩票只有相关的正当部门才可以发售,其他所有的类似彩票的销售模式,实际上都是一种变相的赌钱,做庄家的人永远也不会亏。
也有专家体现,“互联网+”催生出了许多新的经济业态,而新的业态在性质上模糊不定,给有关部门羁系带来一定难度。为此,有关部门应该尽快明确“一元抽奖式购物”的性质,凭据其性质或是叫停,或是给予规范和羁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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