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彩票中大奖是不少人的心愿,但为中奖而妄想“无投入、净回报”不惜实施诈骗手段,最终被判处刑罚,可谓得不偿失。近日,茂南法院对一起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对多个彩票站实施诈骗的汪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今年3月17日上午10时许,未带现金的汪某来到市区新福四路一彩票站向该彩票站事情人员购置4890元的体育彩票,谎称出票后一并支付购置彩票的款项。在彩票站事情人员向其出售了4890元的体育彩票后,汪某并没有马上付款,而是守在该彩票站期待开奖,但开奖后发现其所购置的彩票全部没有中奖。在事情人员向其索取购置彩票的款项后,汪某扮作打电话叫家人送钱过来的样子趁事情人员不备逃离了现场。3月30日,汪某被抓获归案,对自己的犯罪事实招供不讳。法院一审查明,汪某自2015年以来通过上述手段共诈骗了5家彩票站人民币13170元。
法院审理认为,汪某无视国家执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购置彩票的形式,多次骗取他人彩票款共计人民币1317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量刑幅度内处罚。汪某在归案后能坦白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因此,法院作出前述判决。(张伍 陆泳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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