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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彩站出了大奖给奖励合不合理?

近期海内彩市大奖频出,随之而来的一个话题也在彩票业内引起一定的关注和争议,那就是:彩票店出了大奖,应不应该给予彩站和销售员一定奖励?让好博体育一起来看看各方对此话题的看法——

正方-支持给奖励

5.25亿巨奖投注站获省市福彩中心奖励5万元

学者李刚:

从营销的角度看,给一点奖励总归是有利益的,中出了大奖,站主和销售员另有特别的奖励,这样中奖者、站主、销售员…甚至是周围的彩民都能「沾点喜气」,是皆大欢喜的宣传方式。

广东彩票机构事情人员:

给奖励是对销售员和站主的一个勉励,增加他们的销售热情,同时营造中奖的宣传气氛,有利于彩票信息果真和公信力的通报。

因为在海内对中奖人员有保密条款的掩护,中奖者如果不愿果真身份,容易导致民众的一些怀疑。但通过给站点奖励的方式,可以果真宣传中奖网点,这也就无形中增强了彩票中奖宣传的真实性和影响力。

徐州彩站站主白先生:

我店里中出过1.16亿元大奖,扣除20%的小我私家偶然所得税,2300万元的税收归地方所得,我的彩店应该也算为地方财政做了孝敬;而且我的彩站属于乡镇站点,每月只有3-4万元的销售额,提成后收人很少,如果对中出大奖的乡镇站点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乡镇站点也是一种帮扶和慰藉。

江苏体彩某片区卖力人:

可以给奖励,但我建议以奖励销售员为主,现在彩站的销售员绝大部门都收人不高又没有相关保险,给一定奖励简直能增强他们的事情积极性。

某业内人士:

中了大奖之后,一般机构最多会资助做宣传用的横幅和拱门,但是中出大奖的站点一般都市有媒体来采访报道,会发生招待的用度,这部门钱如果让站点自己出有点说不外去。如果能给予站点一定的奖励,至少在宣传上发生的招待用度,就不用他们自己掏腰包了。

反方-不支持给奖励

某业内资深人士:

购彩者中了大奖,如果是中奖者本人自愿给站主一点奖励,还说得已往,让机构奖励有些说不通。事实上,机构奖励也不切合划定,奖励资金的来源就是个问题。

某彩票行业媒体人:

彩站中出大奖应该说绝大部门是运气身分,属于概率事件,如果因为这个原因给站点奖励,似乎对其他站点来说有点不公正。我倒是认为,可以在行业内对因为诚信经营或为行业做出重大孝敬的站点给予适当奖励,这样也才越发凸显行业竞争的公正性。

河南某购彩者:

我不赞同给中出大奖的东家奖励,因为他们已经有7%左右的佣金了,支付已有相应的回报,究竟这是他们的本职事情。河南以前对中出500万元以上的彩站,奖励过1万元,厥后再中出大奖就改为送一些能吸引人气的礼品。我认为这种做法很好。

某业内人士::

我觉得不应该给奖励,机构有这些奖励的钱还不如去做公益更有意义。更况且买彩票中了大奖是购彩者献爱心的回报,与彩票店没有多大关系。中奖者到某_彩票店买彩票是照顾彩店的生意,还帮站点缔造了一个宣传点,东家已经从中奖这件事自己受益了,给奖励从何谈起呢?

某彩票机构事情人员:

中出大奖与彩站的经营能力和销售员的事情能力关系不大。奖励的钱如果从各地的刊行费里出,还涉及到一个预算的问题。各地市彩票机构需要每年向财政申请预算,但是各地市的大奖中出情况纷歧样,有的地市每年能中出十几注,可以在预算里设置一个专项开支,但有的地市一年中不出一个大奖,就没措施操作。

业内视察

海内彩票行业对中出大奖站点给不给奖励的问题,各地的划定都不统一。目前有明确划定要给予奖励的省市照旧少数。

好比广东省体彩中心出台过一个大奖宣传治理措施,有相应的奖励划定。对于中出500万元以上的大奖有奖励,单张中奖凌驾800万元,站主奖励1万元,销售员奖励5000元,有详细的分级划定。

广东福彩也只是个体地市有奖励。江苏体彩在昆山中出一个2.56亿元大奖,给予一定奖励后,也有了相应的划定。他们的划定是,只要中出500万元以上的站点都有一定奖励,但是这个奖励只能作为站主的宣传支出,主要作为如横幅、媒体招待等的用度。基本上是由省里补助2000元,全省统一,同时各个地市县另有一定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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