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据《民法通则》第72条划定:“工业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执法划定,凭据条约或者其他正当方式取得工业的,工业所有权从工业交付时转移,执法另有划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案情】
黄某和李某于2014年10月经法院判决离婚,凭据生效判决,双方平分伉俪配合工业,其中黄某和李某在伉俪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4000元彩票,双方各分得价值2000元的彩票。2014年12月开奖时,分给黄某的彩票中有一张中奖,得奖金5万元。
【争议焦点】
对于该奖金,双方当事人各持差异看法。
一种看法认为:中奖奖金应归黄某所有。因为中奖奖金是原物彩票所发生的收益,属法定孳息,黄某依原物所有权取得孳息所有权。
另一种看法认为:中奖奖金应为伉俪配合工业。因为彩票是在伉俪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应认定为伉俪配合工业,其法定孳息同样应认定为伉俪配合工业。在黄某离婚时,当事人双方没有提出,法院也没有对其法定孳息进行支解,现当事人提出重新对彩票的孳息进行支解,法院理应将这部门工业作为黄某伉俪当初离婚时没有支解的伉俪配合工业重新进行支解。
【分析】
笔者认为:本案中奖奖金应为黄某小我私家工业,应驳回李某的诉请。理由如下:
一、认定中奖奖金的归属首先应认定原物的归属。
凭据《民法通则》第72条划定:“工业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执法划定,凭据条约或者其他正当方式取得工业的,工业所有权从工业交付时转移,执法另有划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此划定,彩票已通过正当方式即当地法院的生效判决书,由黄某伉俪配合工业转移为黄某的小我私家工业。虽然彩票在黄某伉俪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配合工业,但在黄某和李某离婚时,依法院的判决彩票成为黄某的小我私家工业。本案中中奖奖金属于法定孳息,法定孳息的所有权隶属于原物的所有权,中奖奖金属于黄某的小我私家工业。
二、伉俪在支解具有期待权利的工业时,可以对预期权利作出约定。
李某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对这些彩票进行支解时,应当预见到中奖的可能,可以提出自己的主张,对彩票的收益与黄某进行协商,这样在预期权利实现时就不会发生纠纷。如自己不主动提出主张,则视为对预期权利的一种放弃。人民法院凭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对已经审理完毕的工业纠纷不会再进行审理。
评论正在加载...